关于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妇联决定在2021年3月表彰一批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泰安市妇联按照省妇联的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基层推荐、优中选优的推荐原则,由各县(市、区)妇联、各功能区妇工委(妇委会)、市直机关妇工委严格按照全国及省妇联通知要求的条件、范围、步骤自下而上推荐审核报送候选单位和个人。经市妇联党组会审议研究,拟向省妇联推荐泰安市泰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网东平县供电公司调控运行班、泰山VIP接待服务中心、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总咨询台5个单位申报全国巾帼文明岗,拟推荐新泰市贵和职业培训学校农家女创业园1个单位申报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拟推荐法文静、方震、路新华3名个人申报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月11日起至1月15日止。对本次推荐如有异议,请联系泰安市妇联发展部。
联系人:于春萌 孙晓云
电 话:0538-6998281
泰安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