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 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专栏
日期: 2016-09-22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泰妇党【2016】7号
 
 
泰安市妇联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泰安市妇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6年起,市妇联将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发展提升创建成果,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工作大局,以发展提升创建成果、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创新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实施责任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全面推动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水平,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创建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并将其作为贯穿全年文明创建工作的总抓手。在学习教育中,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引导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
(二)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引导广大妇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强化妇女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八”、“六一”、“七一”等节日,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纪念活动,引导妇女不断提升道德和文明素养,推动社会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继续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力度,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官方微博、QQ群、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妇女工作和优秀妇女典型,激励广大妇女争做理想信念坚定的时代女性,立足岗位建新功、创新业。2、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发挥妇女在家庭的独特作用,全面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立足基层,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评选活动,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向各领域各行业拓展,带动更多家庭学习最美、弘扬最美。以“立德树人”为重点,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依托家长学校、“农村父母课堂”、“家教大讲堂”等各类平台,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教子水平。同时做好我市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的起草、实施、培训和家庭教育研究工作。3、广泛开展巾帼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四德歌”健身广场舞普及力度,倡导科学健身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启动新一轮“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妇女文明素质,引导她们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观念。继续做好鲁・喀“维汉一家亲”结对联谊活动,为促进民族团结做贡献。4、深入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发展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扩大志愿者队伍,突出关爱妇女儿童、家庭、老人、环境四个重点,持续推进“邻里守望・姐妹相助”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把巾帼志愿服务打造成弘扬核心价值观、传递道德力量的响亮品牌,为创建“全国志愿服务模范城”做贡献。
(三)以富民强市为动力,切实做好活动载体结合的文章。按照中央、省、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和市委“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总体部署,围绕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努力工作,突出抓好“贫困母亲救助”、“十万妇女技术技能培训”、“关爱帮扶留守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重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着力助推妇女创业创新创优,为加快富民强市建设贡献力量。1、继续深入开展妇女技术技能培训活动。坚持以服务妇女创业就业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强化措施,激励更多的妇女参加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上岗率和创业成功率。适时召开“十万妇女技术技能培训”活动现场推进会。2、不断推进泰山巾帼创业就业。在全市开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泰山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广泛争取支持,为妇女创业创新提供多渠道、多形式扶持,提升妇女创新能力。推进巾帼家政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为妇女就业提供更多岗位。3、开展“巾帼脱贫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立足妇联职能,找准工作定位,采取宣传引导、技术培训、关爱救助等切实措施,努力帮助贫困妇女摆脱贫困。二是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扎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1、坚持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一是继续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救助,在“三八”节、母亲节、中秋节、老人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救助贫困母亲。2016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救助300名贫困母亲,市直机关妇工委、高新区、泰山景区妇委会至少救助100名。二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卫生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妇女参检工作,争取政府加大对“两癌”检查的资金投入。开展“两癌”贫困母亲救助工作,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加大救治帮扶力度。2、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注重源头维权,探索建立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成立泰安市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继续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发挥12338热线和基层维权站作用,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不断提高妇女维权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妇女权益的维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泰安建设。扎实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不断扩大爱心志愿者队伍。3、推动妇女儿童“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国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实施。做好妇女儿童“十二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总结经验,为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保障新规划编制、实施顺利进行。抓住颁布实施新规划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进一步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长效机制。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委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要求,推动市妇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位、任务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廉政风险意识。继续落实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妇联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四有”、“四自”妇女干部队伍。结合妇联实际,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继续开展“团结进取、创新奉献”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奋发进取、干事创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推进机关党内民主。积极做好评先树优工作,大力倡树先进典型。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创“五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争当履职尽责先进科室、争做尽责奉献好干部“三层联创”活动,重点抓好培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典型。通过倡树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比奉献、争一流的良好风尚。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千方百计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使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创建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组织和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成立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副主席担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妇联机关“争创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2、抓好结合,密切协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但关系到市妇联机关的整体形象,而且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各部室各部室要按照市妇联党组的要求,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来体现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3、加强督查,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每项工作都制定目标、量化标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健康、深入发展。
附:泰安市妇联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泰安市妇联党组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泰安市妇联
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葛  新   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 张伟贞   党组成员、市妇儿办主任
                马  俏   党组成员、副主席
               国文丽   党组成员、 副调研员
             赵月华   市妇儿办副主任、权益部部长
成   员: 孙  凡   办公室主任
               王志荣   组宣部部长
               于春萌   发展部部长
               杨晓萍   儿童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宣部,张伟贞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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