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高新区妇工委,泰山景区妇委会,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女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市妇联决定,在总结推广前两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经验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形式
活动将贯之全年。融合集中开展、分节点开展、因地制宜开展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群众参与率。市妇联将分阶段揭晓各类“最美家庭”。
二、突出四个重点
(一)突出“最美”示范带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讲家风”巡讲活动
各级要把“最美家庭讲家风”巡讲活动作为2016年创新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组织“最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弘扬草根里的真善美,传播群众身边的文明家风。要层层成立“最美家庭”巡讲团,汇总梳理两年来各地涌现出的各类型“最美家庭”,深入挖掘其感人事迹,择优组建巡讲团。要创新“最美家庭”巡讲途径,拓展利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广场公园、讲堂论坛等线下阵地和网络、微信、微博等线上平台,灵活运用事迹报告、文艺演出、微电影、微视频、音频等形式,组织“最美家庭”现身说法,以自家事、身边事,带动更多家庭学习最美、弘扬最美。要探索建立“最美家庭讲家风”巾帼志愿宣传队伍,将“最美家庭”事迹创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小品、戏曲等,广泛传唱,持久引领。
(二)突出孝德家风传承,倡扬尊老助老孝老社会风尚
百善孝为先。在寻找活动中要突出孝德培育和传承,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倡扬孝老风尚。要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丰厚的孝德文化资源,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利用妇女之家宣传栏、展示窗、大讲堂等阵地,利用活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家庭孝德故事、孝行事迹,让广大妇女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要将孝德传承融入寻找活动全过程,组织家庭谈孝老做法,议孝道家风,评孝德模范,传孝老美德。要把孝德家风巡讲作为全市巡讲活动的重头戏,组织孝亲敬老“最美家庭”深入城乡社区,讲最美孝亲故事,传孝老心得感悟,以孝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带动全社会践行孝老美德,营造尊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活动领域拓展,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坚持立足基层,把活动贯穿于妇女之家常年工作,动员家庭踊跃参与“晒、议、讲、展、秀”5个环节活动,推进活动常态化。要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向机关、高校、企业、楼宇园区和军营等领域、行业拓展,探索开展廉洁家庭、最美书香、诚信创业、勤劳致富、爱国拥军等各类型家庭,并通过线上线下互补等便捷参与方式,吸引更多机关干部家庭、知识分子家庭、年轻家庭、双职工家庭、流动家庭、军人家庭加入到活动,使活动覆盖面更广泛。要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开展各种以“红色记忆”为主题的好家风好家训传承活动,使广大家庭更加自觉地把家庭建设和国家发展连接起来,以家庭幸福梦托举国家富强梦。
(四)突出传播方式创新,扩大活动的社会传播力和影响力
各级妇联要利用妇联舆论阵地和新闻媒体,线上线下联合发力,不断强大寻找活动宣传声势。线下,利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阵地,广泛张贴活动宣传画,播放活动公益广告,印发活动倡议书、明白纸,最大限度吸引家庭参与。线上,运用全媒体传播理念和宣传手段,以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信息载体,生动传播最美家庭故事、展示最美家风家训、展播基层特色活动、拓展家庭参与路径,形成广覆盖、广传播的宣传声势,切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三、活动安排
(一)4月―9月,开展寻找泰安市最美书香家庭活动。凡家庭成员热爱读书,并能学以致用、学有所得、学有所成的家庭皆可参与。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启动,经家庭推荐、评委评选,9月命名泰安市最美书香家庭。
(二)5月―10月,开展寻找泰安市最美孝德家庭活动, 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启动,经家庭推荐、评委评选,“九九”老人节前夕命名泰安市最美孝德家庭。
(三)5月―12月,组织开展“最美家庭讲家风”巡讲活动。5月15日,全市上下联动,统一行动,组织“最美家庭”深入机关、部队、校园、企业、社区,讲最美故事,传最美风尚,形成强大最美引领效应。
四、家庭推荐
(一)组织推荐。在层层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各单位择优推荐各类“最美家庭”。泰安市最美书香家庭推荐时间为4月23日―7月13日。泰安市最美孝德家庭推荐时间为5月15―8月5日。所有候选家庭都要填报推荐表一式3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家庭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100kb以内,电子版)。有条件的家庭,也可报微视频(MP4格式,500Mb以内,标清、高清均可)。
(二)家庭自荐。登陆泰安妇女网,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妇联申报。自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3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家庭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100kb以内,电子版)。有条件的家庭,也可报微视频(MP4格式,500Mb以内,标清、高清均可)。泰安市最美书香家庭自荐时间为4月23日―7月13日。泰安市最美孝德家庭自荐时间为5月15―8月5日。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重要常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突出四个活动重点,创新工作举措和寻找路径,既呼应市里的统一活动,又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使寻找活动异彩纷呈、亮点频显。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查找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动解决,巩固活动成果,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真正成为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鲜活载体。要注重工作结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和妇联工作的融合,形成资源融合、部门联动、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为寻找活动深入开展厚植工作基础。
(三)按时推荐家庭、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妇联要求,认真做好候选家庭的分批次报送工作。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视频等,市妇联将择优推介。
附件:1、泰安市最美书香家庭推荐表
2、泰安市最美孝德家庭推荐表
泰安市妇联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
泰安市最美书香家庭推荐表
户主姓名 | 性别 | 民族或国籍 或国籍 | 文化程度 | |||||||||
家庭地址 | ||||||||||||
邮政编码 | 家庭电话 | 手机 | ||||||||||
户主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是否曾荣获市及省五好文明家庭 (并注明曾获称号) | 是否曾荣获市及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 (并注明曾获称号)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 名 | 称谓 | 年龄 | 单 位 | 职 务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组织意见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泰安市最美孝德家庭推荐表
户主姓名 | 性别 | 民族或国籍 或国籍 | 文化程度 | |||||||||
家庭地址 | ||||||||||||
邮政编码 | 家庭电话 | 手机 | ||||||||||
户主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是否曾荣获市及省五好文明家庭(并注明曾获称号) | 是否曾荣获市及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 (并注明曾获称号)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 名 | 称谓 | 年龄 | 单 位 | 职 务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组织意见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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