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泰安十大女杰”的通知
泰 安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泰 安 日 报 社 文 件
泰 安 市 广 播 电 视 台
泰妇发[2012]25号
关于评选首届“泰安十大女杰”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高新区妇工委,景区妇委会,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女工委: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和表彰一批在促进泰安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杰出女性,培树新时代妇女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泰安妇女风采,在全市妇女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妇女以典型为榜样,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泰安市妇联、泰安日报社、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首届“泰安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泰安各行各业女性。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3、爱岗敬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或在所属行业中具有影响、事迹突出。
4、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公益事业、无私奉献社会,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社会公认度。
6、曾受过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
二、评选方法和步骤
1、申报推荐阶段。一是妇女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妇工委各推荐20名人选,其他推荐单位各推荐5名人选。推荐的候选人由各推荐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业和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推荐。二是个人自荐。本人可直接与市妇联办公室联系,按照要求上报申报推荐材料。
2、审核公示阶段。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和掌握的情况,在各单位申报的候选人中选出候选人20名,作为“泰安十大女杰”正式候选人,在新闻媒体和泰安妇女网上刊登事迹简介并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评委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投票评选阶段。在《泰安日报》上刊登选票,组织社会公众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公众投票后,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公众投票与评委投票分别按40 %和60%的比例合计,确定首届10名“泰安十大女杰”和“泰安十大女杰提名奖”,在《泰安日报》、泰安广播电视台公布。
4、表彰宣传阶段。2013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对评选出的首届“泰安十大女杰”进行表彰,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
三、评选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首届“泰安十大女杰”评选活动意义重大,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荐本地、本系统、本单位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有广泛群众基础和较高社会认同度的优秀女性参选。要以此次“十大女杰”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各领域、各行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女性典型,向社会展示我市妇女的崭新形象,激励全市广大妇女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奋勇拼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为进一步扩大女性社会影响、优化妇女成才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2、严格标准,规范上报。在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工作的女性,具有传统美德又有时代特征和工作业绩,充分考虑界别和代表性。推报单位对被提名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企业经营者要听取工商和税务部门的意见,保证把本地、本系统、本单位最优秀的妇女推报上来。
3、材料报送要求。(1)候选人推荐表3份(请贴好两寸彩色免冠照片)、500字以内事迹简介、2000字事迹材料各20份,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2)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妇联办公室, 逾期视为弃权。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市妇联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联 系 人:国文丽 贾秀梅
联系电话:6991443
邮 箱:tasfl @126.com
附件:1、首届“泰安十大女杰”评选活动评委会名单
2、首届“泰安十大女杰”候选人推荐表
泰安市妇女联合会 泰 安 日 报 社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
2012年10月11日
附件1:
首届“泰安十大女杰”评选活动
评 委 会 名 单
主 任: 葛 新 市妇联主席
副主任: 杨 红 市妇联副主席
张伟贞 市妇联副主席
曲 岩 泰安日报社副总编
张金松 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 杨彦民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 民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于赛英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刘温来 市文明办协调科科长、主任科员
程 芳 市经信委工会副主席
国文丽 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于春萌 市妇联组宣部部长
附件2:
首届“泰安十大女杰”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出 生年 月 | 民 族 | 照 片 | |||||||||||
政治面貌(党派) | 职务 | 学 历 | ||||||||||||
工作单位 | 邮 政编 码 | |||||||||||||
通信地址 | ||||||||||||||
办公电话 | 传 真 | 住宅 电话 | 手 机 | |||||||||||
获得荣誉称 号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承 诺 说 明 | 本人承诺愿意参加首届“泰安十大女杰”评选活动,所填写内容属实。(如不同意在媒体上公布个人相关资料,请另行说明。) 本人签字: 填表日期: | |||||||||||||
所在单位 党组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 门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级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 综治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计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泰安市 妇 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泰 安 日报社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