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园地

第二季度典型案例发布
日期: 2024-06-20   来源:    浏览量:
案例发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取得的新成就,总结推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全国妇联会同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等四家团体会员发布了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是从近两年办理的大量案件中推选出的最具代表性的优秀案例,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家庭暴力、女职工劳动保护、妇女人格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问题。市妇联现将这些优秀案例进行分批推送。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部署,在妇女需要时站出来说话,顶上去维权,沉下去服务,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深感情做好维权工作,推动建设更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案例
诽谤妇女扰乱网络秩序 依法严惩传递司法正义
——吴某某对妇女实施网络诽谤案
 
        【基本案情
        吴某某自2021年5月起在“今日头条”平台上以“飞哥在东莞”的社交账号编造小故事吸引粉丝,增加流量,借以帮助其开展地产销售工作。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小红书”平台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我与外公的日常”贴文中的图片,下载并编发“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的不实信息,该信息被大量转载、讨论,相关网络平台上对上述信息的讨论量为75608条、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此外,吴某某还曾以上述手段捏造不实信息,对被害人闵某进行网络诽谤。
        本案引发了较大网络热度和大量低俗、侮辱性评论,影响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正常工作生活,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公共秩序。案发后,公安机关即以公诉案件立案,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的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吴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深入生活,网络造谣、诽谤、侮辱行为极易形成热点,迅速发酵成为网暴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本案中,吴某某选择不特定的妇女作为侵害对象,侵犯了被害人的名誉权,同时大量低俗性评论的传播,撕裂社会信任,引发公众恐慌及社会安全感降低,亦对社会风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害。本案中,办案机关依法适用公诉程序,以诽谤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进行审判,展示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格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体现了国家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从现实生活扩展到网络生活,更加全面、立体。同时,本案的宣判也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正确观念,共同维护网络社会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案例
公开贬损女性影响坏 检察公益诉讼来撑腰
——违法广告贬损妇女人格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3日,上海某形象设计有限公司在美容店张贴的两张海报中将未脱毛女性隐喻为猩猩,引发舆论关注,相关微博播放量达178万余次,众多网友留言称该海报存在物化女性、贬低女性、制造身体焦虑的嫌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对该违法广告线索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查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益受损的事实,与负有广告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磋商,要求其督促涉案企业立刻停止侵害行为,全面整改线上线下各种载体发布的违法广告。市场监管局之后作出了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确认涉案广告已全面下架。就涉事企业贬损妇女人格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的问题,检察机关同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妇联以及涉事企业共同参加。听证会形成一致意见,认为企业应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2023年6月30日,检察机关与涉案企业达成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由企业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责任并作出守法从业承诺,该磋商协议经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获裁定有效。2023年9月12日,涉事企业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上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本案中,涉事企业为推广脱毛美容项目,在广告画面中将“多毛体态”的女性隐喻为猩猩,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现场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查处企业广告违法行为。同时,运用民事法律规则要求企业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消除违法广告造成的不良影响,以“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双管齐下守护公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爱妇女、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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